根据最新市场行情及现行政策,电子烟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1. 计税价格确定:电子烟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。海关在审核时,如纳税人无法提供真实交易价格的购物凭证或资料,或实际购买价格存疑,将依次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》(以下简称《计税价格表》)列明的计税价格,或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计税价格,优先参考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市场零售价格。
2. 分类归属:电子烟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》归类,通常归入烟草制品类别。若《分类表》未列名,则按其主要功能(如尼古丁输送)归入相应类别。
3. 税率适用:电子烟的消费税税率与其他烟草制品一致,目前为36%(含增值税)。计税价格需包含关税、增值税等税费,最终税额按含税价格计算。
4. 市场行情影响:电子烟的进口计税价格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、品牌溢价、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。若实际价格显著高于或低于《计税价格表》列明价格(如2倍及以上或1/2及以下),海关将调整计税依据,采用合理替代价格。
5. 政策时效: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,废止了此前相关文件,电子烟进口计税依据需严格遵循最新规定。纳税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,避免因价格核定争议导致法律责任。